近日,農業(yè)部、國家衛(wèi)計委、食監(jiān)局聯(lián)合發(fā)布2016年第16號公告,發(fā)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等10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采用新的GB 2763-2016代替原有的GB 2763—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并公布了相關限量標準所涉及的食品中農藥產品殘留量的檢測方法。
這一農藥殘留的新國標,從標準的數量和覆蓋率上都有了較大突破,規(guī)定了433種農藥在13大類農產品中的4140個殘留限量,較2014版增加了490項,基本涵蓋了我國目前已批準使用的常用農藥和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產品。
此外新版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具有三大特點:一是制定了苯線磷等24種禁用、限用農藥184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為違規(guī)使用禁限農藥監(jiān)管提供了判定依據。二是按照國際慣例,對不存在膳食風險的33種農藥,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增強了我國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的科學性、實用性和系統(tǒng)性。三是除對標準中涉及的限量推薦了配套的檢測方法外,還同步發(fā)布了106項農藥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
“十三五”農藥殘留標準制定已列出明晰的任務和規(guī)劃——新制定6000項農藥殘留限量標準,重點解決蔬菜水果和我國特色農產品的限量標準,完善與農藥殘留限量標準配套的檢測方法。逐步實施“進口限量標準”和“一律限量標準”,擴大我國限量標準的覆蓋面。屆時,加上我國目前已有的4140項農藥殘留標準,“十三五”末我國農藥殘留標準數量將超過10000項。